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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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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陆颜律师,陆颜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工作于上海天之健律师事务所,拥有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从事律师职业以来,熟悉民商事案件的诉讼流程。在婚姻、继承,合同类(如遗嘱见证、协议离婚、婚内财产约定等) 有近千案件经验积累,非诉和诉讼都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精准捕捉客户的诉求,有针对性地设计服务方案,积极推进案件进展,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 ......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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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婚姻无效与起诉离婚的区别 如何撤销婚姻登记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8日 来源:长宁区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导读]:  陆颜律师,长宁区离婚财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天之健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

 陆颜,长宁区离婚财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天之健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起诉婚姻无效与起诉离婚的区别

  虽然我国是一个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的国家,但是我国也规定了许多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公民的权利。其中婚姻无效和离婚就是很好地帮助公民及时止损,保护公民婚姻自由权的体现。以下是整理的起诉婚姻无效与起诉离婚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起诉婚姻无效与起诉离婚的区别

  起诉婚姻无效与起诉离婚这二者的前提都是双方当事人在法律上已经结婚,有正当的夫妻关系。起诉婚姻无效是当事人就不能结婚的情形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而起诉离婚则是当事人就现有的婚姻法律关系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结束的请求。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三、我国法律中关于婚姻无效法律约束力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无效和离婚最大的区别在于,如果一段婚姻被确认为是无效婚姻,那么这段婚姻自始至终都没有法律的约束力;而被确认离婚婚姻是有约束力的。以上就是整理的起诉婚姻无效与起诉离婚的区别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律师。

如何撤销婚姻登记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是在我国某些经济不发达、信息闭塞的地区,还是存在包办婚姻的情况,这些地方的人们法律意识淡薄,还遵守着传统封建的思想,对女性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损害。那么如何撤销婚姻登记下面跟来看看吧。

  一、如何撤销婚姻登记

  撤销婚姻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1、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当事人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2、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的程序

  查验上述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

  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婚姻登记处应当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婚姻登记处对不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整理的如何撤销婚姻登记的相关内容。首先,当事人应准备好相应的资料,并向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交申请,申请通过,审查当事人的证件和材料,查验通过的填写撤销书并送报批,审批通过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若您还有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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